这个问题被证明是抽象的,但不幸的是,字符限制不允许在标题中包含最少的解释。最有可能的是,正确答案将是以下两个选项之一:
- 告诉实例做某事
- 在实例上做某事
不及物动词(第一个选项)和及物动词(第二个选项)之间的区别是一样的。
大约 4 年以来,我认为第一个选项是正确的,因为从 OOP 的角度来看,实例方法的观点是封装适用于实例数据的行为(通常,它们可能不适用于数据,但随后许多 IDE 会提议使方法静态)。
典型的例子,比如“命令一个实例做某事”——rabbit.jump()
或者car.move()
,也就是说,我们告诉兔子跳,让汽车开车,而我们不需要知道它是如何在那里实现的。
然而,Bruce Eckel 的名著《Java Philosophy》中的第一个例子展示了根据第二种情况使用方法(如果 Light 真的是从英文翻译过来的,除了“light”意味着“灯”)。如果兔子可以自己跳,那么灯就不会自己亮( ) light.on()
,也不会使自己变亮(brighten()
)。我理解这些方法是否适用于灯,灯只是细节之一,但我的英语水平不足以说翻译者在翻译light
为“灯泡”时犯了错误。
但是我在读完这本书多年后问了这个问题,也是有原因的——我决定将HTTP.Response
Node.js 中的一个对象包装成一个界面更方便的对象。本机的典型用例HTTP.Response
:
response.
writeHead(500, "Internal server error").
end();
也就是说,要向客户端发送响应,您需要调用两个方法。该方法end
来自对象的线程实体response
,但与可用性相比,它的实现细节对我来说不是很有趣,所以我决定添加一个方法来处理调用方法writeHead
和end
.
我想调用这个方法send
or submit
,但这response.submit()
意味着请求应该自己发送。老实说,我不知道该对象reponse
是如何安排在那里的——也许它真的是自己发送的,但我仍然想澄清一下这个问题中正在讨论的理论点。
以我对 OOP 编程概念的理解水平 - 实例的任何公共方法都用于与该实例的数据进行交互。
交互的目标可能非常不同。从简单的提取数据到改变数据或改变复合数据的状态,甚至向系统中的其他对象发送消息,表明该系统实例已受到影响。
因此,对单音节提出的问题制定答案是行不通的。
在一个设计良好的系统中,每个元素都负责自己的部分工作,尽量不影响其他数据区域。
用什么动词来描述正在执行的动作——这已经是程序员的良心了。
也许对象本身对另一个对象执行了一个动作,或者它改变了它的属性,或者它改变了与之关联的对象的属性……有很多选择。恕我直言。
在我看来,代码可读性是设计系统时非常重要的一个论据。如果解决方案满足此要求并且没有误导,则该名称是合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