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2个班级。Class2包含一个公共虚拟方法:
public virtual void fun()
{
Console.WriteLine("1");
}
Class1继承Class2和覆盖fun
class Class1 : Class2
{
public override void fun()
{
base.fun();
Console.WriteLine("2");
}
}
如果我们创建一个对象Class1并调用fun
Class1 cl = new Class1();
cl.fun();
1 和 2 将打印到控制台。但是,如果您删除override并离开:
class Class1 : Class2
{
public void fun()
{
base.fun();
Console.WriteLine("2");
}
}
然后它会再次在控制台上显示 1 和 2 问题:为什么我们需要一个override不会以任何方式影响结果的关键字?很明显,根据这个想法,我们在继承人的方法体内重写虚方法,但是为此在基类中编写就足够了virtual,并在继承人中创建同名方法并打电话base。原来 override不需要这个词?
关键字
override不是编译器需要的(它可以完美地看出基类方法是虚拟的),而是你我为了防止错误而需要的。看,假设我们有一对虚方法及其覆盖,我们重命名了虚方法,但忘了重命名覆盖。或者我们更改了基方法的签名,并且在更改重写方法的签名时,我们弄错了参数的顺序。或者我们只是实现了一个虚方法,但是签名有误。
如果不需要关键字
override,编译器会完美地吞下这段代码:好吧,基方法是虚拟的,新方法不会覆盖它,而只是简单地定义一个并行方法。但是有了这个关键字,override编译器就可以发出警报:override它没有覆盖任何方法,这是一个明显的错误。此外,关键字
override帮助读者理解这是基方法覆盖链中的一个方法,它将被多态调用。没有它,如果偶然有一个具有完全相同签名的虚拟方法,您将不得不爬入所有基类并在那里窥视。正如@Aleksey Shimansky 在评论中指出的那样,如果您
override在示例中省略关键字,那么该函数Class1.fun将按名称覆盖,但实际上不会覆盖基类函数Class2.fun(并且编译器会抱怨您没有指定关键字new,这意味着你是故意这样做的,而不是错误的)。调用对象的确切类型没有区别,但是调用基类型引用时有区别:在这种情况下,
Class2.fun和Class1.fun是不相关的函数,尽管有virtualyClass2.fun,但只会调用基类函数。虚函数的含义是通过引用基类,调用派生类的虚函数的实现。(您可能不知道运行时对象的确切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