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帮我理解C11标准的要点之一:
6.10.2 源文件包含
- 实现应为由一个或多个非数字或数字 (6.4.2.1) 后跟句点 (.) 和单个非数字组成的序列提供唯一映射。第一个字符不能是数字。该实现可以忽略字母大小写的区别,并将映射限制为句点前的八个有效字符。
ISO/IEC 9899:2011
我是否正确理解:
- 头文件名不能以数字开头;
- 点(.)后只能有一个非数字字符(即头文件扩展名只能是一个字符长);
- 实现可以忽略大小写(大小写字母);
- 一个实现可能只考虑到句点的前八个字符(即,文件名的长度可能限制为八个字符);
我有疑问,因为至少 GCC 6.3.0 与第一点和第二点不匹配。
6.10.2 的要求适用于指令的两种形式
#include,形式 c<>(包括头文件)和形式 c""(包括源文件)。在第一种情况下,之间的字符序列是标题
<>名称。标准术语header ( header ) 不以任何方式与文件系统绑定,并且通常根本不是文件(通过文件系统中的文字文件实现标准 headers无非是最简单的流行方法,其中之一可能的)。第 6.10.2 节简单描述了实现必须保持的关于和之间的字符序列的最小实现限制。也就是说,6.10.2 的要求主要集中在结构的语法和语义上,并且有意尽可能地从文件系统属性中抽象出来。
<>""#include同时,尽管在概念上存在不同的解释
<>和""选项,但它们之间并没有分离要求:标准很可能只是简单地认识到,在现实生活中,标准头文件通常作为源文件实现。当然,真正的实现会给您更多选择文件名的自由,并且将自己限制在 6.10.2 的要求中是没有意义的。但是在命名标准库的头文件时,语言将被迫严格遵守 6.10.2 中列出的最低要求。但是,如果您正在寻找代码的正式迂腐、恶意无聊的可移植性,那么是的,您也应该遵循 6.10.2 的要求来命名您的头文件。